驻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8-05-16  分享到:

514日上午,驻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兰敏带领检查组到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检查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兰组长在查阅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帐及听取了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军同志汇报后,兰组长对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几点建议意见。一是要落实责任清单,形成层层传递压力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建立起纵横交错、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条线的层层传递压力机制。二是要科学组织实施,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共性责任、个性责任。三是要做好风险防控、将风险防范于未燃。找准风险防控点,落实防控制度,建立动态防控监督措施和风险防控管理考核机制,构建廉政文化体系建设。四是要严肃认真查处,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制,必须突出抓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工作抓得实、有力度,责任制才会有权威,才会有约束力,才能保证落到实处。



(赵观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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