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大局,以“三构建”为抓手,不断改进流程监控工作方式,强化办案人员司法责任制意识,有效促进办案人员司法办案的规范化。
构建流程监控工作体系,确保监控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流程监控工作,该院建立以案件管理部门为中心,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流程监控大体系,通过层层落实监控责任,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配合做好案件流程监控的责任意识,确保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到位。案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公诉、侦监、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案件受理、办理、办结的每个环节全面铺开流程监控工作,充分调动全院积极性,形成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部门内勤、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之间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相互配合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格局。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内勤参加的案件流程监控协调会,及时通报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构建“网上+网下”动态监控模式,促进办案规范
该院流程监控员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天坚持采取“网上+网下”方式加强对案件流程的日常动态监控。一方面,利用案件信息监管的网络技术手段,着重网络流程节点的跟踪管理,在案件受理、分配、撤案、不捕、不诉、退查、起诉等节点实行网络监控、预警、跟踪办案时限,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审核、风险评估、用印打印、预警超期、辩护与代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功能项目中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案卡填录、办案超期、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另一方面,每天填写流程监控工作日志,对在流程监控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问题台帐,及时发出纠正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及承办人及时予以纠正。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向院领导、各业务部门通报流程监控情况,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执法规范。2017年,该院共撰写流程监控日志216篇,流程报告16篇。
构建“四个一”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为保证监控成效,该院采用“四个一”方法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即每天撰写一篇流程监控工作日志,每月撰写一篇流程监控情况汇报,每季撰写一篇流程监控季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流程监控协调会议。通过“四个一”制度,及时让院领导掌握全院流程监控的总体情况,明确当前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确保流程监控实效,该院将流程监控数据及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办案档案,作为检察官业绩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从而激发办案人员主动对办案活动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积极性。
构建培训和沟通机制,提高业务素质
一是注重强化流程监控员的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及业务知识,积极总结流程监控的经验与技巧,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监控能力,对各部门案卡的填录人和内勤精确性进行积极指导。二是建立与上级检察院良好的沟通机制。在监控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时,及时与上级检察院流程监控人员联系、反馈。监控人员将上级检察院对监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三是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进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操作运用培训,组织内勤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等,针对办案人员常在填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个别业务指导。
构建监控关口机制,确保工作质量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将案卡信息填录情况纳入日常案件流程监控范围。一是严把“受案”、“送案”各个关口。二是认真审核案卡信息,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填录案件各阶段案卡信息。在规范案件流转、信息填录的同时,确保案卡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通过系统技术监控和个案核实,加强业务信息监管。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办案信息填录加强技术监控,建立监控工作日志台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并要求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