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筑牢“外防输出”防线,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司通〔2020〕40号)文件精神,长洲区司法局积极响应梧州市提出的“作风兴市”号召,认真落实刑满释放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相关制度。
近日,长洲区司法局接到钟山监狱寄来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得知长洲区籍服刑人员胡某将于2020年4月13日刑满释放,监狱建议将胡某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对此,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钟山监狱及胡某家属联系,沟通接送事宜,据调查,胡某没有儿子,三个女儿都已出嫁,现均在广东打工,其爱人年纪较大,体弱多病,路况不熟,不方便到监狱落实接送,且钟山监狱近期开展换防工作,无法履行送回职责。
4月13日,我局安排了局机关及司法所共3名工作人员到钟山监狱将胡某接回后,在司法所对其采集了相关信息,建立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签订了《承诺书》,进行了首次谈话笔录。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诫胡某要珍惜机会、遵纪守法、吸取教训,好好做人,要靠自己努力,自立自强,不要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胡某非常感谢政府对他的关心,表示今后一定好好生活,痛改前非,并积极配合司法所今后的帮教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真正做到了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吕殷誉)
【转自:平安梧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