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作为世界人造宝石之都,人造宝石交易活动日益活跃,随之而来的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长洲区法院高度重视对涉及人造宝石交易纠纷的审理,加大对该类纠纷的调解工作力度,及时调处在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有序,为我市人造宝石加工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长洲区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人造宝石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原告黄某追回被拖欠的人造宝石货款61428元。今年8月23日和26日,被告封某与鲍某分两次向原告收购了不同规格的人造宝石成品,价值共计61428元,并立下了收条予以确认。当时被告承诺当月付清货款给原告,但付款期限届满原告向被告追收货款时,却遭到被告拒绝,为此原告向长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上述货款。
主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并按照原告的申请依法及时查封了被告的房屋。在开庭前,主办法官多次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耐心分析事实和法律,希望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通过共同协商来解决问题,并为双方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案。经过法官的努力协调,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于10月13日就剩余的36000元货款达成调解意见,同意由被告分三期将该剩余货款支付给原告,使这一起宝石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莫小军、林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