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帮助企业渡难关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5-22  分享到:

今年以来,长洲区法院在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以最及时和最有效的举措为企业解围,为党委政府分忧,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在审理中多做调解工作,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对涉及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能及时找准纠纷症结所在,运用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庭前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和平解决纠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维护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19,一件涉案标的额达180万元的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长洲区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以原告自动撤回起诉而得以顺利结案。这也是长洲区法院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解年活动以及服务企业年活动所收到的良好成效之一。

2009313,原告广州市泉辉冶金材料公司向长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梧州市桂新钢铁厂、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共188.4万元。同时,原告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告与标的等额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机械设备等财产。由于被告是长洲区的龙头企业,一直以来为长洲区的就业创业以及财税收入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因此,长洲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与院领导都主动与被告方联系,深入企业内部,调查了解该案的欠款事实和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经了解发现被告方并非故意拖欠债款,而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资金一时出现周转困难而无法及时付清,但一直在想办法履行付款义务。掌握这一情况后,长洲区法院及时将被告的困难与想法向原告反馈,得到了原告的谅解,双方通过沟通与协商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原告也当即撤回了诉讼保全申请。但被告在支付第一期欠款90万元之后,又遇到了始料不及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第二期没有按期支付。原告方见被告再次违约,认为被告没有还款的诚意,遂要求长洲区法院尽快开庭审理。在这种情形下,长洲区法院一方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再体谅被告的困难,尽量多给予对方必要的宽限期;另一方面,积极向被告方力陈利害关系,希望其恪守承诺,诚实信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支付欠款,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最后,在长洲区法院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调解之下,原告给予被告充分的宽容与谅解,被告也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付款承诺。515,当被告方付清全部欠款之后,原告方提出了撤诉申请。

莫小军  周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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