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法院长期重视法院的学术科研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并出台多项举措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的科学发展,活跃法院学术科研氛围,鼓励全体法官争做研究型法官、学术科研能手。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的学术科研活动。近年来,尽管长洲区法院承担的审判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但长洲区法院依然坚持两手并重的工作方法: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学术研究。在确保工作任务完成的同时,下大力气提高法官的学术水平和司法能力,悉心培养研究型法官,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鼓励、引导、组织广大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激发广大法官开展学术科研的积极性。为使长洲区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取得好成绩,每年均制定理论研究工作计划,及时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及时落实学术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及写作人员,制定理论研究工作计划,按步骤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主动协调论文写作工作遇到的问题。
二是充分保障学术科研活动的研究经费。长洲区法院每年都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订购学术论文期刊和图书,保障学术科研所必须的研究资料。同时设有专门的学术科研场所,为法官们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学术研究氛围。
三是制定有完善的学术科研奖励机制。长洲区法院为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的科学发展,活跃单位的学术科研氛围,鼓励全体法官争做研究型法官、学术科研能手,专门制定有相应的奖励制度,如按学术科研成果获奖的级别、等次分别设立不同档次的学术科研成果奖金,并将干警的学术科研成果作为长洲区法院年度个人绩效管理考评的内容之一,使之充分调动干警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术科研活动的积极性。
长洲区法院学术科研活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桥梁作用,它一方面把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零散的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对法院各项工作产生十分积极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学术科研,开阔了法官视野,提高了法官的理论思维水平,增强法官解决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能力,解决法院面临的各类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工具。同时,通过学术科研活动培养出了一批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贴近实际、勤于实践的优秀法官。这些有着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官已逐步成为法院工作的中流砥柱。这也成为长洲区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何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