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长洲公安分局加强“四室”建设 夯实执法规范化基础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2-20  分享到:

将执法办案区域与办事、办公区域之间实行物理隔离,设置门禁系统,各个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作为我市唯一的全区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长洲区公安分局按照“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助推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强力推进基层派出所“四室”建设。明确的区域划分、先进齐全的设施,使该分局“四室”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市公安机关前列。127日下午,全市执法规范化推进会召开前,各分、县局领导到长洲派出所参观,各级领导对长洲分局的派出所“四室”建设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下半年,上级公安机关将“四室”建设列为“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的重点整治项目。长洲分局党委高度重视,长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兵要求把规范执法办案场所作为执法规范化的基础性工作,必需科学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四室”建设任务。为确保建设进度,分局将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抽出专人负责督促跟踪建设进度。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分局短时间内多渠道筹集资金100多万元,投入到“四室”建设。目前,长洲分局已投入建设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分区改造,以及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初查室等四室的建设和购买监控设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分局已建成四室”20间,已安装监控探头42个,新增加录音、录像设备3套,增加其他防护设施31处,除大塘派出所因客观条件制约外,分局4个派出所已全部完成功能分区和物理改造。作为自治区公安厅刘副厅长挂点的长洲派出所,在争取得到了区公安厅的专项经费支持后,大力开展执法办案基础建设,成为全市率先完成分区建设的派出所之一。该所还将一楼设置的“四室”增加到“六室”,并按照《自治区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设置工作规范》要求,完善了防护设施、视频监控、上墙制度、房间标识牌等内外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了规范化执法的硬件设施,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成为我市派出所“四室”和分区建设的样板。

目前,长洲分局正乘着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东风,把“四室”建设的成效作为新起点,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整个分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莫  黎)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