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人民法院创新立案调解机制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3-31  分享到:

“法院110定纷止争促和谐

 

  “法院把调解联络室设在社区,法律专家耐心为当事人调解,大家心平气和,很快就解决了问题。这些专家调解及时,就像‘法院110’一样。”322,市民先生从长洲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感慨地说。

  2009年以来,长洲区法院大胆创新,在梧州乃至广西法院系统率先突破立案庭传统的立案审查和信访接待等功能,增加了立案调解功能,注重立案前后的调解。该院在辖区的15个乡镇、社区和村委会设立社会调解工作联络室,派出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书记员到各社会调解工作联络室“坐诊”、“巡诊”,调解纠纷化解矛盾。2010年,该院以调撤方式结案的民商案件有297件,其中调解成功184件,立案阶段调撤结案占全院调撤案件的62%

创立社会调解联络室

  长洲区是梧州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多、增长快。在现有司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如何增强诉讼制度解决纠纷的机能,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在各类纠纷中合理配置,达到纠纷解决效果的最优,是司法实践中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2009年初,梧州市长洲区法院以建立多元联动调解机制为载体,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调解工作。该院把案件的调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立案、审判、执行都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和解执行,案结事了这一原则,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克东的精心组织下,该院大胆创新,调解工作前移、工作触角延伸,在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中走出了一条有效的新路子。依托维稳综治的力量,推动建立区、乡(镇)、村(社)三级联动的调解网络体系,在各级建立相应的调解组织机构,发挥调解职能,在巩固现有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和其他类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该院在辖区内的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交警等部门设立了15个社会调解工作联络室,制定《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法官社会调解联络室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了调解联络室的功能和法官在调解联络室的工作职责,同时,从业务庭抽调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到立案庭,并相应增设了2名书记员配合立案调解工作。

巡诊纠纷诉前介入

  该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立案后的案件实施即时分流机制,可调案件首先进入为期15天的立案调解环节,客观上不可调的案件(如特别程序案件、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公告案件等)则及时移交业务庭审理判决。

  许多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作为被告方的当事人往往意见很大,不愿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长洲区法院的办案法官一改消极、被动的传统办案习惯,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社会调解工作联络室成立以来,该院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化解了许多在当地影响较大、当事人经常上访闹访的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和征地纠纷等事件。

  一次,该院的“法律专家”吕广宁、李庆春巡诊到辖区的京梧东苑小区,了解到小区发生物业管理纠纷。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矛盾较深,许多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进退两难,小区的管理一度陷入混乱,矛盾双方和少数业主甚至经常在互联网上发帖子互相指责对方,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这一纠纷涉及几百户业主,矛盾一旦激化势将严重影响辖区社会稳定。而且这类型的群体性纠纷一旦诉至法院后,也无法简单地一判了事,大量的善后工作必将极大耗费人民法院本来就相当有限的人力物力。

  法院及时把情况向长洲区委政法委汇报,在长洲区政法委书记张进生的统一协调下,长洲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与当地办事处、社区和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进入该小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调解人员反复与矛盾双方沟通和协调,并走访了许多业主,2010年春节前,最终使小区物业管理的纷争得到平息,整个小区逐步恢复安定有序状态。

法院检察院合力调解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长洲区法院将案前调解引向案中,延伸至案后,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去年以来,该院与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订《关于多元调解和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力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接工作,重大复杂案件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调解。

  2010715日下午,长洲区法院的法官和检察院检察官在长洲区法院调解室对一起涉案标的达40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联合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付清所欠货款。

  凭祥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梧州市某钢铁公司于20095月至8月先后签订4份石墨电极购销合同,由进出口贸易公司提供石墨电极给钢铁公司。货经表面验收合格后,钢铁公司按合同留滞了40万元作为货物质保金。钢铁公司用完4批电极后,进出口贸易公司要求其付清40万元质保金。但钢铁公司辩称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石墨电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扣减货款。双方就此问题多次协商无果,进出口贸易公司将钢铁公司诉至长洲区法院。长洲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召集当事双方调解,但均无果。考虑到案件争议标的大、案情复杂,长洲区法院邀请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参与调解。去年715日,在长洲区法院调解室,案件主办法官吕广宁和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礼水、陈小棠共同主持调解会。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检察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疏导和劝解,并指出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的约定不够详细,纠纷的形成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希望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当事双方以37.1万元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钢铁公司在调解当日以支票的形式付清了货款。

  去年以来,长洲区法院和长洲区检察院联合调解了5起复杂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继远 姜 华 何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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