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检察院强化三种意识 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9-30  分享到:

“监督别人必须首先主动接受别人监督。检察机关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强化自身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加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强化人民意识、人大意识、代表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近日,长洲区检察院在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杨柳青检察长在全体干警会议上强调。

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工作中,要做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决议、决定等工作,宜增强“三种意识”,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机制。

增强人民意识。坚持立足本职岗位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不断按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始终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

增强人大意识。主动、真诚寻求和接受人大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人事任免提前报告。平时同人大代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春节向全体人大代表每人寄一张贺年卡,每年帮助部份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信息、简报及相关资料,让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近况,让代表不进检察院门,能知检察院事,为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增强代表意识。在一年一度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的同时,还应主动开展报告会、专门汇报会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通报上级院工作部署、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进程,以及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事关大局的重大动态情况,公开检务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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