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洲检察院深入总结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近日,该院由市检察院牵头组织3名女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涉嫌强奸罪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参与息诉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任、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工作能力强、懂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组织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工作和职业特点,参与对上访群众的释法说理和心里疏导等工作,使人民监督员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接触,对检察工作实施现场监督的同时,提升息诉罢访成功率,有效防止和减少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情形的发生。
(李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