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法院和检察院法庭审判直面法制教学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4-24  分享到:

又是一年毕业季,莘莘学子即将面临人生的一次重要转折,从象牙塔真正踏入社会。作为梧州学院的就业实习基地,长洲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手段,着重让到该院实习的学生在掌握法律运用的同时树立起法制观念,增强法治信仰。近日,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长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前,该院特意邀请梧州学院部分大四学生参与全程旁听,以与法庭的零距离接触、生动的现场展示给他们最直观的法制教育。

被告人梁某在担任梧州市长洲区木材公司倒水木材购销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2006417经手收取梧州市兴桐木业制品厂向倒水木材购销站交来的2006-2007年场地管理费人民币24000元后,未及时交回倒水木材购销站,而是挪作他用,直到20091月才将挪用款项还清。案发后,被告人梁石栋于20111214到本案投案自首。长洲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梁石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的庄严,公诉人的风采,深深震撼了同学们的内心,对于这些即将走上公务员、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道路的学生来说,恰如一场及时雨,显得尤为重要。庭审结束后,他们一致表示,将时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当一名合格的法治践行者和捍卫者。

(傅大富  陈火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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