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多项措施强化回访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18  分享到:

 

今年以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改革创新年”为抓手,不断探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心系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2013年以来,共回访案件212件,回访当事人346人次,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85.7%,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回访活动,长洲法院积极主动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情绪,提升司法公信力。主要措施有:

一、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长洲法院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案件回访活动方案,明确了重点回访案件,尤其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及社会影响大、媒体广泛关注、涉及农民工工资、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实行定期回访,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二、建立领导带头,全院参与,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 “判后回访”领导小组,分设若干个回访小组,由主管院长或业务庭领导带队,案件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为回访小组成员,主动进村入户进行案件回访,把回访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评项目,以制度保障回访工作顺利开展。

三、创新多种方式灵活回访。结合案件性质、实际情况,采取上门回访、函访、电话回访、到社区或村委会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对敏感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由院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回访;对涉及民生、当事人对抗情绪强烈的案件,邀请该村委成员、人大代表共同进行案件回访并督促履行;特别是对败诉的当事人,要详细说明裁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分析其败诉的原因,用耐心的劝导驱走当事人心中的不解,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同时,注重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作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回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亲和度高的优势,使其担任好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多重角色。

四、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做好回访工作笔录,切实提高案件审判效果。在案件回访的过程中,回访小组除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外,还就案件的审判程序、实体处理、审判作风、办案效率、法律文书、法官形象、司法廉洁等方面做全面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实时作好书面记录,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部门和主办法官,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能力。

                                          b(卢宇鸣  伍超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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